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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為提升本市科技教育課程教學,漸進落實科技教育目標,訂於 114 年 12 月 11 日至 15 日參訪日本加賀市教育委員會及其所轄學校,以及參加該市 STEAM 教育相關成果發表會,爰辦理本計畫。
二、徵選計畫說明如下:
(一)徵選對象:本市所屬國民中小學校長及編制內教師,以實際參與推動科技教育人員為優先。
(二)報名資格:於所屬學校推動科技教育,且具績效者。
(三)報名方式:檢具報名表,經由任教學校同意並核章,於 114 年 10 月 27 日(星期一)下午 5 時前將核章正本寄至本局姜聿恬科員(地址: 7082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7 樓),並同步寄送核章掃描檔至承辦人信箱: yu... 觀看完整文章
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4 年 10 月 13 日南市衛國健字第 1140180553A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媒材如下:
(一)「無菸環境-無菸領域 30 秒影片」
1、 YOUTUBE 連結: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Y57u2nyniac 。
2、影片檔下載連結: https://reurl.cc/4NVZZ3 。
(二)節氣保健室合作影片: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knEdVXE8ljc 。
(三)「無菸環境-無菸領域廣播檔」: https://reurl.cc/koKDjK 。
... 觀看完整文章
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5 月 19 日臺教國署學字
第 1140044667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係依據行政院 107 年 12 月 28 日核定之「加強犯罪被
害人保護方案」第 4 點第 9 項第 2 款之 4 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
障法第 6 條至第 8 條規定辦理。
三、旨揭計畫實施期間為 114 年 10 月 20 日(星期一)至 10 月 27 日
(星期一),請配合實施計畫所定方向,協助推廣犯罪被
害預防與權益保障事項,強化對於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
法」意旨與規定之認知。宣導方式可採透過各類文宣、媒
體辦理或實地舉辦各式活動或座談之方式。
四、相關影片、海報等宣導素材均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「簡
介/重大政策/... 觀看完整文章
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體字第 1140105082 號函辦理。
二、菸害防制法於 112 年 3 月 22 日修正施行,依第 15 條規定,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,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(包含加熱菸)。所有菸草產品皆有害,不論是使用紙菸或加熱菸,都會產生相似的有毒化學物質,且未滿 20 歲之青少年禁止使用任何形式之菸品。
三、為維護青少年健康並遠離菸品危害,國健署已針對青少年喜愛社群媒體經營 novape 之 IG 頻道(網址: https://www.intagram.com/novape.event/ ),持續上架相關貼文及短影音,並辦理小額抽獎活動 2 場(訂於 114 年 10 月 16 日至 11... 觀看完整文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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