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上中區域內容
主內容區域
文章列表
平台目前在前期測試當中
由台南市學生優先進去進行封測
有參加的,未來正式上線後(預計 11 月)會有不錯的平台獎勵
活動網址如下
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view/heroj7
(點按鈕後進到)遊戲首頁
http://heroj7.tn.edu.tw/
① 參加對象:臺南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
② 活動時間: 110 年 9 月 30 日至 110 年 10 月 17 日止
③ 活動方式:從「因雄崛起」遊戲首頁登入,只要答題即可進行小遊戲、星球大戰、魔王賽等等好玩遊戲體驗,還可獲得豐厚活動限定獎勵。
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view/hero 觀看完整文章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 110 年 9 月 11 日臺教資(三)字第 1100123581 號函辦理。
二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科技領域已將「資訊科技」列為國、高中之授課時數/必修科目,小學階段則採課程融入方式進行,並可將資訊教育相關內容以主題/專題/議題方式安排於彈性學習課程實施。
三、為培養學生建立健康、合理與合法的資訊科技使用態度與習慣,以增進網路學習正向效益,並提升教師資安素養與電腦防護能力,教育部自本(110)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舉辦「全民資安素養自我評量」活動,請各校協助將 banner 電子檔(如附件)置於學校網站,並連結本活動網站(網址: https://isafeevent.moe.e 觀看完整文章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 110 年 8 月 24 日府研智字第 1101026387 號函辦理。
二、相關修正條文如下:
(一)「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」第 6 條、第 7 條、第 13 條。
(二)「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」第 5 條、第 6 條、第 7 條及第 11 條附表 1 至附表 8 、附表 10 。
(三)「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」第 6 條、第 13 條、第 21 條。
(四)「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」第 3 條、第 6 條、第 10 條。
(五)「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」第 3 條、第 11 條。
(六)「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」第 4 條、第 7 條。
三、檢附前開修正條文電子檔及市府來函。
正本... 觀看完整文章
一、依據行政院秘書長本 109 年 12 月 18 日院臺護長字第 1090201804A 號函及府研智字第 1091565596 號函辦理。
二、填報網站:(https://spm.nat.gov.tw/ 「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」填報相關資料。
三、填報日期: 110 年 1 月 4 日至 110 年 1 月 15 日
四、目前整理由行政院公佈的陸資設備有以下幾種:
(1)海康威視:影像攝錄設備
(2)華為:智慧型手機、平板電腦、無線網路分享器
(3)大疆:無人機
(4)普聯(TP-Link):無線路由器、網路交換器
(5)OPPO :智慧型手機
(6)小米(MI):智慧型手機、平板電腦、虛擬實境設備
(7)大華(Ha... 觀看完整文章



.png)



.png)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