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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據銓敘部 112 年 10 月 3 日部退一字第 1125617086 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查國民年金法第 7 條第 3 款規定略以,未滿 65 歲國民,在國內設有戶籍而於該法施行後 15 年內,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年資合計未達 15 年或一次領取之勞工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總額未達新臺幣 50 萬元者,除應參加或已參加相關社會保險者外,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(以下簡稱國保)。先予敘明。
三、次查上開規定於 112 年 10 月 1 日實施屆滿 15 年,凡自該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(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)者,均無法再參加國保。茲考量案涉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個人日後參加國保權益,爰請協助宣導;至若被保險人尚有其他國... 觀看完整文章
檢送 112 年「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實務案例宣導手冊」、「宣導海報」及「告示說明」各 1 種(數量如配置表)
說明:
一、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(以下簡稱保訓會) 112 年 9 月 11 日公訓字第 1122160296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因應 113 年第 16 任總統、副總統與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將屆,保訓會製作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實務案例宣導手冊、宣導海報及告示說明,請貴機關(單位)協助轉發所屬同仁周知。
三、為強化本府公務人員對於行政中立之瞭解,提醒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並維護行政中立之公務環境,旨揭宣導品電子檔業已上傳至本府人事處網頁「機關業務」區「行政中立/公務倫理」項下
轉知有關 112 年至 115 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(以下簡稱本方案),增列「臨時人員」為適用對象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(以下簡稱總處)112 年 9 月 18 日總處給字第 11200212652 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。
二、本方案為提供臨時人員旅遊保險服務,經總處洽承作廠商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,本方案適用對象可包含全國各級機關、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臨時人員。
三、有關本方案變更適用對象等相關資訊,業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頁( https://personnel.tainan.gov.tw/ )權益 e 點靈「其他」區、總處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dgpa.gov.t 觀看完整文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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